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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丨《海阳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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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5-31 08:08

发表于山东

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全面推进,如何管好用好农村宅基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。目前我市农村存在大量闲置房屋,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,阻碍了村庄治理与发展。基于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及资源配置不高的现状,近日,海阳市出台了《海阳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》,着力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,提高宅基地资源使用效率,对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将发挥积极作用。

海阳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,依法建立健全“市主导、镇区街道主责、村主体”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房的审批管理体制;落实镇区街道属地管理责任,逐步完善构建由镇区街道组织实施村民宅基地审批、建房规划许可和行政处罚(或行政强制)的管理机制;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,全面理顺审批、监管和执法三大体系;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申请、审批、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,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审批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。

下一步,海阳市将继续强化措施,活化形式,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式。通过规范审批、严格监管、从严执法,真正实现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先行、先批后建、一户一宅、节约集约、生态环保、面积法定、户有所居,形成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强大工作合力。


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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